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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2014-02-24 ]

为扎实推进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进程,共青团高明区委员会和区青年志愿者(义务工作者)协会决定在全组织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着力打造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品牌,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增强志愿服务活动效果,推进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程,不断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活动内容   
  突出“弘扬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和“讲文明  树新风”的主题,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倡导“当好人、做好事、长好心、有好报”的价值取向,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一)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
  要以“学习雷锋、奉献爱心”为主题,广泛开展敬老、爱幼、帮农民工、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提供更多关爱,使他们感受到人间真情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一是组织开展敬老志愿服务行动。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为主题,以社区为依托,以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邻里一家亲”、“情暖空巢—我和老人过节日”、“我陪老人过生日”等志愿服务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爱幼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志愿者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阵地,以关爱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为服务对象,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爱心捐赠、感受城市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帮助农民工志愿服务行动。要以技术培训、权益维护、情感关怀、文化服务、素质提升等为重点,精心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营造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和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四是组织开展助残志愿服务行动。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为核心,大力开展助残志愿服务。
  (二)广泛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要以“文明  树新风 微文明 齐参与”为主题,以弘扬雷锋精神为核心,把方方面面的志愿者组织起来, 开展践行文明礼仪志愿服务传播文明理念,倡导互助精神,劝导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在各行各业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在城乡社区开展“学习雷锋、奉献爱心”活动,形成人人热情参与学雷锋活动、人人自觉践行雷锋精神的生动局面。开展争当文明市民志愿服务,重点推进便民利民、平安建设、文明交通、文化、体育、“小手拉大手”、“我微笑我捡起”、“我的门前我清洁”等活动,大力宣传《市民文明公约》、《市民文明守则》。
  (三)广泛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推动科学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是建设生态文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抓手。一是大力开展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倡导低碳生活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鼓励垃圾分类,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提高人们的环境道德修养,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水平。二是组织开展绿化美化志愿服务。组织动员人们参与山林绿地、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培育崇尚自然、善待环境的理念。三是大力开展清洁环境卫生志愿服务。组织动员志愿者采取集中突击与分散行动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到背街小巷、社区楼院、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部位,清除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幸福家园。

三、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机关单位创文“三关爱”志愿服务分工

1、区教育局:在学校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宣传,运用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广播室、电子屏、张贴画、标语横幅、主题班会和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开展小雷锋在行动“、“做个小小志愿者”等主题教育活动

2、区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一次以上学雷锋志愿服务。

3、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负责统筹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理念宣传、组织文化志愿队伍举办文化义演下乡和推动群众性体育、文化事业的志愿服务活动(区文明办:指导各级文明单位开展特色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4、区委社工部:为开展扶贫帮困、老年帮扶、残疾人救助、便民利民、关爱“空巢老人”行动等志愿服务提供后勤便利工作,着重负责指导开展全区扶残助残志愿服务工作。

5、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按创文要求,积极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着重开展未成年人维权志愿服务活动。

6、区卫计局:负责开展送健康义诊下乡志愿服务活动,特设红十字会志愿服务活动。

7、区总工会:负责发动企业开展关爱职工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开展困难职工、外来务工送温暖活动。

8、区妇联:按创文要求,重点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妇女儿童维权等志愿服务活动。

9、区科协:按创文要求,组织开展科普相关志愿服;结合民生关注热点,如开展“科普进社区”“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等活动;

10、区关工委:按创文要求,组织老年志愿者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

11、其他机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开展相应特色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镇街社工局、团委按创文要求,组织指导好社区、村居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摆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到公园、广场、商场、集市、宾馆、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让志愿服务活动成为人们感悟崇高精神、提升价值追求的生动过程。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精心策划,采取新闻报道、专题评论、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宣传“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出的先进经验,引导、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在全社会营造“争当志愿者,创文齐给力”的浓厚氛围。

    (四)材料规范,上报信息。全区各级志愿服务队按照创文材料整理格式要求,做好活动开展情况(如方案、通知、小结、图片、活动报道等)资料整理,并及时将志愿活动信息报送团区委。团区委将做好相关统计,定期通报,作为创文志愿服务考核和杰出志愿服务团队表彰依据。

联 系 人:谭志清

联系电话:88662252

               

              

                  高明区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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