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高明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团明联字[2014]1号
全区各志愿服务组织: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推动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着力打造“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品牌,团区委、区志愿者协会决定于今年3月在全区集中开展“邻里相守望,共筑文明城”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参与单位
全区范围内各志愿服务队(含各协会、社会组织及机关党团志愿服务队等)
二、活动主题:邻里相守望,共筑文明城
三、活动时间:2014年3月-12月,其中3月为集中行动月
四、服务月活动内容
1、“志愿送服务”。团区委、区志愿者协会将3月份定为全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统一行动月,各基层志愿者组织要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现有活动阵地,结合实际,在行动月期间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行动,为群众送去便捷、优质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志愿送温暖”。针对儿女常年不在身边的高龄空巢老人群体,开展“爱心驻空巢”行动。以“三送”为载体,组织广大机关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和志愿者开展送亲情、送健康、送快乐等周到、细致的志愿服务,为老人排忧解难,把团队的温暖送到他们中间。组建医疗、法律、教育、科技等各类型的志愿服务队,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向社会,发挥特色优势,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多种形式、长短期相结合的志愿服务。
3、“志愿送希望”。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和志愿者服务民生的作用,以“爱心助学”、“青春暖夕阳”、“牵手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子女”等工作项目为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希望工程、济困助学行动,向贫困学生伸出援助之手,及时帮助困难家庭、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结成帮扶对子,以实际行动助贫困、表爱心。
4、“志愿促文明”。开展“寻雷锋足迹,扬志愿精神”主题团队日活动,以讲文明、讲公德、讲奉献为主线,开展“手拉手送温暖,小雷锋在行动”、“雷锋精神伴我行”等实践教育活动,激励广大团员、少先队员和青年志愿者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新时代的雷锋传人;继续深入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结合“3.12”植树节,组织开展植树护绿活动,进行保护生态、爱护环境宣传教育,通过路街清理、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生态环保知识,积极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全区形成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5、“志愿促和谐”。引导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围绕科普法制宣传、文化教育、青少年维权、未成年人保护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通过“一助一”结对帮扶、开辟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到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特殊群体单位广泛开展多种社区服务活动。
五、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2月中旬):组织各机关服务队、协会功能服务队、社会组织召开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工作协调推进会议,研究志愿服务月相关活动,印发志愿服务月活动方案及通知。
第二阶段(2月下旬):指引及收集各服务队策划的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第三阶段(3月初):在荷城广场或镇街举办全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营造宣传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动员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镇等基层单位积极参与。
第四阶段(3月4日-31日):各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围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总结阶段(4月初):各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对“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探索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效机制,提升活动实效,并以创文格式把资料于4月10日前发到高明共青团工作邮箱:gmtw@163.com,并上传微博@高明共青团、@高明志愿者。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把此作为一项服务群众、提升单位形象的工作来抓,3月份各机关单位志愿服务队至少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方式内容自定,此后按创文工作有关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志愿服务相关活动。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不断拓宽志愿服务的领域,突出为困难群众服务,以“三关爱”服务为重点,组织深入开展送健康、送知识、送信息、送技能、送物资、送温暖、送服务、送文化等富有特色、行之有效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3、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各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抓住有利契机,精心设计每项活动,并认真加以组织实施,力求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多走进基层,讲求实效。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简报、宣传栏、网络、微博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报道在学雷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着力营造学雷锋、学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
5、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搞好典型推介,及时做好活动文字、图片、总结等各种材料以创文格式上报、上传工作,活动月期间每个单位至少上报1条以上信息至高明共青团工作邮箱:gmtw@163.com,以及把活动上传微博@高明共青团、@高明志愿者,开展活动情况将作为年度创文志愿服务考核重要依据。
(联系人:梁伟坚 联系电话:88662252)
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 佛山市高明区青年志愿者
(义务工作者)协会
2014年2月20日